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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

2024-11-19 1个回答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新发布公告规定的可按新发布公告执行。 来源:贵州改革、财政部官网、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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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旭明

调整后的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纳税人如何办理优惠政策?

2024-11-19 1个回答
(一)政策内容。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二)办理方式。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为让更多的纳税人享受到政策红利,对于2024年12月1日后个人购买住房申报缴纳契税的,以及2024年12月1日前购买住房但于2024年12月1日后申报...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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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旭明

此次对房地产市场相关税收政策做了哪些调整?

2024-11-19 1个回答
(一)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即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区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二)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增值税方面,在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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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旭明

此次调整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2024-11-19 1个回答
党中央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需要对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涉及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如何衔接予以明确,并结合当前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进一步调整优化相关税收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贵州改革、财政部官网、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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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旭明

住房交易税收新政有哪些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具体是哪些内容呢?

2024-11-19 1个回答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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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旭明

措施施行后,加大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力度指的是什么?

2022-12-08 精华问题 1个回答
措施施行前,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职工购房“又提又贷”,但提取的额度需从可贷款额度中扣减;措施施行后,提取的额度不需从可贷款额度中扣减,购买在建房的,同时不得超过未付房款金额。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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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旭明

措施施行后,月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进行了哪些简化?

2022-12-08 精华问题 1个回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办理月对冲还贷业务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办理;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除首次办理需提供住房借款合同、12个月还款计划表、贷款余额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及本人I类银行储蓄账户(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外,后续办理仅需提供身份证、贷款余额证明。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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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旭明

措施施行后,放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条件是什么?

2022-12-08 1个回答
职工夫妻双方在工作所在地(主城区、县域范围内)均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职工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申请提取夫妻一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受职工夫妻双方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及建造、翻建、大修铜仁市行政区域内的自有住房或偿还铜仁市行政区域内住房贷款本息、是否在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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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旭明

措施施行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部分住房贷款本金的提取频次和提取金额有什么要求?职工通过自有资金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金额是否同步调整?

2022-12-08 精华问题 1个回答
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部分住房贷款本金业务的,每超过12个月(指从上次提取日期计算起满12个月)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前偿还部分住房贷款本金,提取金额从50000元(含)以上放宽为20000元(含)以上;职工通过自有资金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金额同步下调为20000元(含)以上。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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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旭明

措施施行后,放宽省内购买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地域限制指的是什么?

2022-12-08 1个回答
在省内其他市(州)购买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提取的,所购买的住房地址不受职工户籍地或工作地限制。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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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旭明

措施施行后,异地的缴存职工在铜仁市行政区域内购房,可以向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有哪些前提条件?

2022-12-08 1个回答
可以向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省外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时,除满足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或其配偶具有我市户籍满一年以上;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调动或任职文件体现其工作地在我市,且在我市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省内其他市(州)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时无上述条件要求。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配偶在铜仁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直接由其配偶作为主申请人、其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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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旭明

措施施行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风险控制倍数是多少?

2022-12-08 精华问题 1个回答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前6个月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为12%的,风险控制倍数由原来的20倍调整为50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前6个月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低于12%的,风险控制倍数由原来的20倍调整为25倍。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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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旭明

措施施行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缴存时间系数是多少?

2022-12-08 精华问题 1个回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风险控制倍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为12%的,缴存时间系数由原来的0.5、0.8、1统一调整为1.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低于12%的,缴存时间系数由原来的0.5、0.8、1统一调整为1。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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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旭明

措施施行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2022-12-08 精华问题 1个回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办理组合贷款的,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同步调整为60万元。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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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旭明

《铜仁市住房公积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出台目的是什么?

2022-12-08 1个回答
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下,加大对职工购买刚需住房的支持力度,同时尽力满足职工改善型住房需求,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铜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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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旭明

以下对婚姻家庭中房屋所有权的界定描正确的是?

2022-10-24 1个回答
1、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没有约定的视为支付首付款一方个人房产,但产权所有方应向另一方补偿婚内共同还贷及升值部分 2、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已付清了全款并取得房屋产权证,属于个人财产,有约定的除外
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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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旭明

根据《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等房地产乱象实施方案》,哪些销售行为是禁止的?

2022-10-24 1个回答
1、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高价 2、通过第三方在网签合同约定价款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价外收取"团购费"会员费"电商费""信息咨询费”等费用 3、房开企业拒绝购房人自行办理房屋登记等相关手续,强行收取代办费,或不予配合购房人自行办理的 4、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 5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
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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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旭明

面积误差的处理,描述正确的是?

2022-10-24 1个回答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2、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3、产权登记面积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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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旭明

建筑密度是指一定地块内什么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

2022-10-24 1个回答
建筑物的 基底总面积
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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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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