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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

2024-11-19 1个回答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新发布公告规定的可按新发布公告执行。 来源:贵州改革、财政部官网、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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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旭明

调整后的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纳税人如何办理优惠政策?

2024-11-19 1个回答
(一)政策内容。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二)办理方式。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为让更多的纳税人享受到政策红利,对于2024年12月1日后个人购买住房申报缴纳契税的,以及2024年12月1日前购买住房但于2024年12月1日后申报...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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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旭明

此次对房地产市场相关税收政策做了哪些调整?

2024-11-19 1个回答
(一)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即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区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二)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增值税方面,在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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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旭明

此次调整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2024-11-19 1个回答
党中央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需要对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涉及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如何衔接予以明确,并结合当前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进一步调整优化相关税收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贵州改革、财政部官网、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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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旭明

住房交易税收新政有哪些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具体是哪些内容呢?

2024-11-19 1个回答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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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旭明

万山区2022年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工作方案之划片范围?

2022-07-18 2个回答
4.铜仁市第二十四小学(1)丹苑社区:西南商贸城、西南商贸城安置区、亿通汽配城、楚溪花苑。(2)楚溪社区:河坪安置区、廖家坳组、大土林组、大院子组、董上组、龙生组、楚溪组(包括和坪安置地)。(3)河坪社区:河坪安置点、廖家安置点、彩虹海、风筝基地别墅区。5.铜仁市第二十八小学(1)龙生社区:龙生安置点。(2)龙都社区:微企园安置点、西南小微加工厂。6.万山区仁山学校(小学部)(1)仁山街道贵苑社区:义乌城、五金机电城、南城花苑。(2)仁山街道仁山社区:仁山公园片。7.宏雅实验小学丹都教育公园内符合条件的购房户子女及部分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二)乡镇(街道)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村级完小及教学点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就近入学原则自行组织入学。
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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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旭明

万山区2022年初中一年级划片招生工作方案之招生范围?

2022-07-18 1个回答
招生范围 (一)主城区学校 1.铜仁市第六中学:招收铜仁市第四小学、谢桥办事处石竹小学小升初所有六年级毕业学生。 2.仁山学校(初中部):本校小学部六年级学生直升初中部七年级及2022年秋季学期符合条件的小升初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3.铜仁市第十七中学:城区第二十八小学、第二十四小学、第二十二小学、第二十九小学所有小升初六年级毕业学生和2022年秋季学期小升初跨区域易地扶贫搬迁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小升初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 (二)乡镇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村级完小小升初毕业生按照就近入学和整班移交原则,持学校发放的《义务教育证书》到本乡镇(街道)初中学校登记报名就读,报名组织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统筹安排。
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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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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