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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山区2023年义务教育划片招生范围公告

作者:小杨| 发布:2023-07-14 20:49:58|来源:万山教育|浏览:10754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现将万山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万山区2023年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1〕3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体制机制,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工作管理,确保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符合入学条件的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组织实施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划片入学,实施计划管理”的工作思路,持续推进义务教育阳光招生。
(三)坚持“两为主、两纳入”的原则,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入学依据,保障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四)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实行相对就近、统筹兼顾的入学原则。
三、划片范围
(一)主城区学校。
1.铜仁市第四小学
(1)唐家寨社区:田坝组(区府路77号、香樟路77号)、网型地(金鳞大道118号、128号)、岩山脚组(金鳞大道116号、126号)、邱家寨组(国信路30号)、金鳞半岛(区府路2、3号,香樟路2、3号)、木沙河1号公馆(区府路5号、香樟路5号)、木杉河广场(金鳞大道190号)、振江名苑(金鳞大道178号)、棕颐国际(金鳞大道189号)、万和星城B区(正信路210号)、万和星城C区、D区(正信路210号、195号)、九宜城(金鳞大道256号)、桃源泊岸(正信路206号)。
(2)贵苑社区:观山雅居(正信路20号)、百盛广场(金鳞大道270号)。
(3)木杉河社区:万和星城A区(梵净山大道200号)、香悦公馆(梵净山大道222号)、清源水岸(梵净山大道228号)、市农科所(梵净山大道192号)、老六中(梵净山大道214号)。
(4)仁山街道开天村、塘边村:两村辖区村组适龄儿童有意愿就读的学生。
(5)谢桥街道城南驿社区:城南郡(梵净山大道201号)。
2.铜仁市第二十二小学
(1)仁山街道木杉河社区:罗家湾组(天都大道31号、楚溪大道31号)、丹砂苑(天都大道29号、楚溪大道29号)、老收费站。
(2)谢桥社区:下街一组和下街二组(梵净山大道288、275、291、287、281号)、代家湾组、蔬菜园安置点(昭阳路108号)、向家村民组(昭阳路106号)、河东村民组(昭阳路106号)、凯潮溪一组(昭阳路100号)、凯潮溪二组(昭阳路104号)、谢桥上街组(莲花大道182号)、浙商大厦(莲花大道190号)、谢桥供销社(梵净山大道279号)。
(3)城南驿社区:城南驿安置点(梵净山大道207、277号)、南溪苑(梵净山大道203号)、代家湾廉租房(昭阳路4号)。
(4)冲广坪社区:冲广坪小区(昭阳路192、89、91、93、95、97、99、101、103号)、市第八中学(昭阳路12、8号)、消防应急支队(昭阳路4号)。
3.铜仁市第二十四小学
(1)丹苑社区:西南商贸城(桂花大道117号)、西南商贸城安置点(楚溪、天都大道341号)、亿通汽配城(楚溪、天都大道337—339号)、楚溪花苑(楚溪、天都大道138号)。
(2)楚溪社区:河坪安置地(楚溪、天都大道106号)、廖家坳组(楚溪、天都大道120、122、124、126、128号)、大土林组(楚溪、天都大道130号)、大院子组(楚溪、天都大道132号)、田家组(楚溪、天都大道115号)、龙生组(楚溪、天都大道199、211号)、楚溪组。
(3)河坪社区:河坪安置点(楚溪、天都大道106号)、廖家安置点(楚溪、天都大道233号)、彩虹海、风筝基地别墅区。
4.铜仁市第二十八小学
(1)龙生社区:龙生安置点(楚溪、天都大道217号)。
(2)龙都社区:微企园安置点(楚溪、天都大道241号)、西南小微加工厂。
5.铜仁市第二十九小学
(1)旺家社区:旺家安置点(正信路123号)。
(2)丹苑社区:学堂湾安置地(正信路125、127、129、131号)、客运南站片(桂花大道)、梵山睿峰(莲花大道6号)。
(3)楚溪社区:桐木寨组(正信路109号)。
(4)仁山街道贵苑社区:金鳞尚城(金鳞大道278号)、名家汇(桂花大道2号)、沈家组(倚信路10号)、火焰垱组(倚信路10号)、周家组(倚信路10号)。
(5)仁山街道唐家寨社区:唐家寨组(莲花大道15号)
(6)仁山街道木杉河社区:谢桥办事处宿舍(梵净山大道282号)、财政分局宿舍(梵净山大道282号)、农推站宿舍(梵净山大道282号)、老逸夫小学宿舍(梵净山大道303号)。
6.万山区仁山学校(小学部)
(1)仁山街道贵苑社区:义乌城(桂花大道100号、92号)、五金机电城、南城花苑(桂花大道100号附1号、86号)。
(2)仁山街道仁山社区:紫荆苑(恩信路99号)、海棠苑(恩信路111号、112号、115号)、桂花苑(幸福街67号)、樱花苑(幸福街67号、12号)、玫瑰苑(幸福街11号)及仁山公园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7.铜仁宏雅实验小学丹都宏卓教育公园内符合条件的购房户子女及部分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二)乡镇(街道)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村级完小及教学点由各乡镇(街道)人按照就近入学原则自行组织入学。
四、入学条件
(一)入学当年年满6周岁(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取得主城区学校入学资格:
1.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中一方在主城区丹都街道、仁山街道、谢桥街道的房产为划片依据,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不能作为入学划片依据。
(1)提供有效房屋产权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已购房还未办理不动产证的,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房时间须为2023年8月31日前)和能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之间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结婚证、出生证、户口本等)。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中一方在主城区丹都街道、仁山街道、谢桥街道有房产但无房屋产权有效证明或购房合同的,需向社区提出入学申请,由学校和社区核实其实际居住情况后,报办事处复核(提供社区及办事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2023年2、3、4月份水电缴纳清单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中一方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可取得主城区学校就读资格,由区教育局统筹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
(1)适龄儿童父母务工单位或父母个人在万山区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近一年内半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并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时间在6个月以上)、经营场所产权证(不动产证)、商铺合同,一并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入学当年年满6周岁(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其他特殊群体子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取得主城区学校入学资格,由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优先统筹安排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
1.劳动模范、高级(层次)人才、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持“优才卡”人员子女、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人等直系家庭人员,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予以支持的家庭子女。
2.解放军、武警、公安现役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残疾人子女或残疾儿童本人(提供残疾证)。
4.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提供市级以上证明)。
5.跨区域易地搬迁人员子女(须持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登记入学)。
6.引进人才及招商引资的随迁子女(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7.在万山区区域内任教的教师子女。
8.拆迁户子女无住房的须持房屋征收合同和补偿协议,并提供有效租房合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五、招生程序
(一)2023年7月20日至7月31日,符合入学规定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划片学校窗口进行登记审核,登记方式执行按批次登记报名,具体登记时间以划片学校发布的招生通告为准。
1.第一批次登记对象:适龄儿童家庭属于招生辖区人户合一的;第二批次登记对象:适龄儿童家庭属于招生辖区人户不合一,但实际购房并入住1年以上的;第三批次登记对象:适龄儿童家庭属于招生辖区人户不合一,但实际购房并入住1年以下的及购房未入住的,以购房入住优先。
2.根据招生计划,划片学校按照先第一批次,再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登记报名顺序确定招生名单,招生计划不足部分实行抽签摇号,未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到主城区学位富余学校入学。
(二)2023年8月5日至8月10日,各学校提供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新生入学名单到区教育局,区教育局统一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再审查,审查无误后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并对新生名单进行公示。
(三)2023年7月10日至8月10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特殊群体子女及2023年6月后跨区域易地搬迁户子女入学凭相应材料到区教育局教育科(区教育局5005室)进行登记。
(四)2023年8月15日至8月20日,各划片学校组织新生报名注册。
六、招生要求
(一)具备主城区丹都街道、仁山街道、谢桥街道户籍(含寄搭户、空挂户),但无实际住房的需按规定到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读。
(二)各学校不得突破跨片区域招生,凡未按照划片区域擅自招收非本片区学生的,一律不予审核学籍,造成后果的实行追责问责。2023年秋季学期,主城区所有学校班额控制在每班45人至55人之间,起始年级小学原则上每班不超过45人。
(三)各学校不得对适龄儿童进行入学测试、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新生报名注册后,若登记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应首先保障“第一批次人户合一的”适龄儿童入学,不足人数从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登记人员中录取,采取摇号方式确定拟入学名单,做到随机编班并对外公示。
(四)各校在划片招生中不得弄虚作假和违规收取费用,如有违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各学校要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和政策宣传展板,成立划片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资料审核、报名登记、政策解答等工作。
(六)民办学校招生要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招生计划须经区教育局审定备案后,才能向社会公布执行。不得招收无学籍的学生,不得采取考试、面试、表演等选拔方式开展招生。2023年9月5日前将“新生录取花名册”报区教育局教育科。
七、本方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56—3522155。
附件:1—1.万山区2023年主城区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指导计划
附件1—1
万山区2023年主城区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指导计划
注:
1.每个社区划分范围详见本方案“主城区学校划片范围”。
2.各校报名登记时无法从户口薄地址识别其所在范围(村组)的,以文件提供的户籍登记路牌号为参考或所在社区提供的有效证明为准。
万山区2023年初中一年级划片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1〕3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体制机制,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工作管理,确保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符合入学条件的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组织实施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划片入学,实施计划管理”的工作思路,持续推进义务教育阳光招生。
(三)坚持“两为主、两纳入”的原则,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入学依据,保障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四)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实行相对就近、统筹兼顾的入学原则。
三、招生范围
(一)主城区学校。
1.铜仁市第六中学:招收铜仁市第四小学小升初所有六年级毕业学生及部分进城务工学生。
2.仁山学校(初中部)招收本校小学部六年级学生,谢桥街道石竹小学、谢桥街道龙门坳小学六年级学生及2023年秋季学期符合条件的小升初跨区域易地搬迁群众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部分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
3.铜仁市第十七中学:铜仁市第二十二小学、铜仁市第二十四小学、铜仁市第二十九小学所有小升初六年级毕业学生和2023年秋季学期小升初跨区域易地搬迁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部分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
4.铜仁市第二十八小学(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收本校六年级学生及接收万山区推进教育资源整合待分流学生入学。
5.铜仁市宏雅实验中学丹都宏卓教育公园内购房户小升初子女及部分进城务工小升初学生。
(二)乡镇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村级完小小升初毕业生按照就近入学和整班移交原则,持学校发放的《义务教育证书》到本乡镇(街道)初中学校登记报名就读,报名组织由各乡镇(街道)统筹安排。
四、入学条件
(一)城区学校入学条件。
1.按照对口划片、就近入学、整班移交原则,主城区2023届所有小升初六年级毕业学生,须持主城区学校发放的《义务教育证书》到指定的整班移交初中学校进行报名登记。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特殊群体子女、跨区域易地搬迁户子女根据区教育局安排,到指定的城区初中学校进行报名登记,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校的学生。
(1)适龄儿童父母务工单位或父母个人在万山区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近一年内半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并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场所产权证(不动产证)或商铺合同和近半年纳税证明(属于免税的需提供免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特殊群体子女:烈士、现役军人、劳动模范、高级(层次)人才、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优才卡”人员、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人等直系家庭人员,在万山区区域内任教的教师子女,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予以支持的家庭子女。
(4)跨区域易地搬迁子女入学须持区乡村振兴局提供的移民搬迁证明到区教育局登记入学。
五、招生程序
(一)2023年7月6日至7月10日,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区直各小学将本辖区或本校六年级毕业生资料(花名册、学籍档案等)移交给对应初中学校,完成小升初整班交接仪式。2023年秋季学期,初中学校根据移交名册逐一核实学生报到情况,对未报到的学生,相关小学须配合初中学校摸清学生去向,存在辍学情况的要第一时间启动劝返程序。各校整班交接仪式结束后,要将工作开展情况简报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区教育局5005室,联系人:陈清克,电话:0856—3522155)。
(二)2023年8月1日至8月10日,各初中学校根据辖区内小升初入学名单完成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三)2023年8月10日至8月15日,各初中学校组织新生报名注册,完成电脑随机编班,并将分班结果进行公示,同时将未报到学生名单反馈到所在小学,由小学负责核实学生去向。
(四)2023年7月10日至8月10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特殊群体子女及2023年6月后新搬迁的跨区域易地搬迁户子女凭相应材料到区教育局教育科进行登记入学。
(五)2023年8月15日至20日,各初中学校有序组织七年级新生开展入学教育活动。
六、招生要求
(一)具备城区丹都街道、仁山街道、谢桥街道的户籍(寄搭户、空挂户)但无住房的需按规定回到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读。
(二)各初中学校不得跨片招生,凡未按照划片区域擅自招收非本片区学生的,一律不予审核学籍,造成后果由招生学校自负。2023年秋季学期,城区所有初中学校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每班50人,非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每班55人。
(三)各学校不得进行入学测试、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新生报名注册后由学校随机编班并进行公示。
(四)各校在划片招生中不得弄虚作假和违规收取费用,如有违反,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五)各学校要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和政策宣传展板,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资料审核、报名登记、政策解答等工作。各初中学校要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
(六)各初中学校未经区教育局批准,不得开展自主招生和自主接转区外学生,否则一律不予审核注册学籍。
(七)民办学校招生要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招生计划须经区教育局审定备案后,才能向社会公布执行。不得招收无学籍的学生,不得采取考试、面试、表演等选拔方式开展招生。2023年9月8日前各初中学校将“新生录取花名册”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
七、本方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56—3522155。
附件:2—1.万山区2023年初中一年级划片招生指导计划
附件2—1
万山区2023年初中一年级划片招生指导计划

来源:万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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